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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2024-2025年度物流承运集中采购招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2024-2025年度物流承运集中采购招标 ,招标人为 广东412永利皇宫网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比选,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物流需求,计划引进多家单位承接412永利皇宫网站2024-2025年度的物流运输工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2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 1 招标范围为: 2立方米以下零担(快运) 。
货物从东莞樟木头始发,发往全国各省会以及各地市区(县)的运输业务,总招标物流业务量约¥100万/年(按预测运量计算)。
标包 2 招标范围为: 2立方米以上物流 。
货物从东莞樟木头始发,发往全国各省会以及各地市区(县)的运输业务,总招标物流业务量约¥2800万/年(按预测运量计算)。
标包 3 招标范围为: 武汉地区发运 。
货物从武汉始发,发往全国各省会以及各地市区(县)的运输业务,总招标物流业务量约¥200万/年(按预测运量计算)。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2 个。
1.3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标包1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 100 万元,标包2、标包3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
2.3 标包1不做业绩要求,标包2、标包3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物流运输类业绩;
2)至少提供1份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未体现具体金额的框架合同需另提供框架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以累计金额为准;
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或提供与合同(订单)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发票复印件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对于模糊看不清或不可查询的发票不予认可;
4)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1年1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2.4 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
2.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7 本项目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不符合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广东412永利皇宫网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方倡导诚信合作,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务必真实,严禁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有违反,保证金概不退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4 月 29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5月 6 日 17 时 00 分。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提交《附件一、意向报名表》,填写报名表中各项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盖章扫描件作为附件,邮件发送至liyan388@hoteljuli.com;
(2)招标方将在收到资料后的1个工作日内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参与投标,招标方将向投标方发送招标文件。未收到招标文件视为不符合投标资质要求,不具备投标资格 。
4.2.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9 日 14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412永利皇宫网站路1号1栋四楼综合部办公室 。
5.2 本项目不进行现场开标。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司官网(https://www.hoteljuli.com/)、及 微信公众号“412永利皇宫网站数字能源”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412永利皇宫网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412永利皇宫网站路1号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18873102233
邮 箱:liyan388@hoteljuli.com
网 址:https://www.hoteljuli.com
电子邮件及异议接收邮箱:SJJC@hoteljuli.com,举报电话:13507312222
异议接收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如若发现任何的非法行为均可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的三个工作日内给与答复。
招标人:广东412永利皇宫网站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4月29日
日期:2024年4月29日
报名附件:附件一、意向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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